2021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时间截止在9月30日前,想要申报的江苏企业一定要注意截止时间,现在一起来看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需要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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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我省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流程:
本次省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择优推荐,省人社厅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
(一)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省属单位、中央驻苏单位申报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经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省人社厅,其余单位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局申报。
(二)设区市人社局、省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单位,并对推荐上报单位排序后按要求向我厅报送。
(三)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综合评议确定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