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为加强古籍数字化工作,推进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顺利实施。江苏省有哪些企业单位可以申报呢?申报的条件有哪些?需要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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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重点
1. 开发优质古籍影像、文本专题数据库,推动优秀古籍整理出版成果数字化的基础性项目。
2. 开展古籍数字化前沿技术研究,加强古籍资源深度挖掘和智慧利用的前瞻性项目。
3. 着眼古籍资源集约集聚集中,推动平台化发展的集成性项目。
4. 满足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实际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应用性项目。
5. 列入国家重大文化工程、古籍中长期规划的古籍数字化重点项目。
二、江苏省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为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以及从事古籍数字化相关业务的单位和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古籍数字化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按计划完成古籍数字化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 申报项目应为对中国古代典籍文献及其整理作品进行影像数字化、文本数字化、知识结构化等方式的数字化开发利用。
3. 申报项目应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三、江苏省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1. 申报材料包括《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材料与资质证明材料4种。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原型、数据样例、版权证明材料等;资质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出版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等。
2. 申报主体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附件材料、资质证明材料按项目逐份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与汇总表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 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经审核同意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报送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以优盘或移动硬盘形式一并报送。信封外请注明“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字样。申报材料务必于2021年9月22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