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区长质量奖区政府对每个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称号的组织给予10万元的激励,对每个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称号的组织给予5万元的激励; 那么,申报南京市六合区区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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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在六合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服务)三年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者证照。
(二)通过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和服务。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总结出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
(四)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者体系,须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五)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者服务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