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呢?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项目申报网上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3日(周五)9:00至2021年10月8日(周五)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7:00。
免费咨询热线:9855108672(微信同号)
南京市高端研发机构和海外研发机构奖励申报条件:
(一)在南京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
支持南京行政区域以外的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等在宁设立研发机构,根据其上一年度的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高端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地区合法设立且正常运营的;
2. 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围绕主导产业推进技术创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研发;
3.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占总收入6%以上;
5. 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机构总人数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数占企业总人数10%以上。
(二)南京企业在海外设立的研发机构
支持南京企业在海外收并购或直接投资设立研发机构,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创新资源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对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其上一年度海外投资规模、研发投入及成效等绩效,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海外研发机构申报支持,应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海外完成海外研发机构收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
2. 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
3. 企业海外研发机构有明确的研发领域、必要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以及实质性开展研发项目;
4. 申报企业运行情况良好,依托海外研发机构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