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申请材料
胡文婷 / 2021-09-09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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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以非粘土(含建筑渣土、淤泥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建筑功能,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对于申报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通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取得《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取得《认定证书》并符合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专项资金补贴、享受税收优惠。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以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

(一)产品属于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二)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导向;

(三)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并经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换证)申请表》;

(二)申报主体承诺书;

(三)有资质的检测(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检型式合格检测(验)报告;

(四)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五)烧结类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掺量检测报告;蒸压类产品须提供压力容器登记卡、检验合格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墙板(体)生产企业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省外企业须提供所在省(市)的认定证书;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提供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
企业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省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撤销认定,受理申请的墙体材料主管部门收回认定证书,一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和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的;

(二)产品抽检不合格,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产品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证书》的;

(五)伪造、涂改、倒卖、租借、转让《认定证书》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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