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申报条件
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单独或者牵头申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并组建示范中心。鼓励上述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研发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申报主体是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行业龙头或领军企业,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已取得一定成果;
(二)研发投入稳定,经营状况良好;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基础好;
(四)无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主体是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二)研发投入稳定;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基础好;
(四)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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