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系统,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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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2.项目申报主体、建设主体和贷款方一致;
3.除民生类项目外,其他项目需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则,有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优化资源配置,并对行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贷款贴息和重点项目补助类项目须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等),其中市、县财政先期已资助的项目优先;;
5.申报平台补助类项目需平台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
6.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且前期未获得过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
二、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励好处:
1.投资补助:对于符合支持方向的疫情防控相关项目、两业融合项目、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2.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额≤500 万元;
3.财政奖励:对 2019 年-2020 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集聚区、园区、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
4.切块支持。切块资金由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用于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重点项目补助、人员培训以及与金融资本合作开展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