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并视其实施情况及成效,优先申报国家、省、市有关重点创新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将作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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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重点研发项目计划申报条件:
1.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 万元,或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2000 万元;
2.企业建有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 年,技术中心人员数≥30 人;
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00 万元;
4.企业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数或近三年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 件;
5.须为 2020 年新立项、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研发费用不低于 2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