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促进创新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知专﹝2015﹞83号)的要求,发布本指南。本指南指导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有关企业做好2021年的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和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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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库中的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传统优势企业等,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二、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本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苏州市(包括各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二)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苏州市姑苏人才创新创优类企业,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5件以上);
(三)企业领导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2名以上,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经费达50万以上(创新创业人才企业20万以上);
(四)企业能够为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和专业人员保障;
(五)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三、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一)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三)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情况,企业现有技术和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企业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情况,企业专利导航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的实施计划;
(四)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告和纳税等证明企业资质、经营情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状况证明材料,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意向等材料的复印件。
(五)《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件请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中查询和下载。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
四、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程序和数量
请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地原则上限额申报18项,承担过省、市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企业不予立项。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