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双创博士申报条件流程包括哪些?双创博士认定补贴奖励政策是怎样的?本文为大家详细整理了相关内容,有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看看,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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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首次到江苏工作,以单位实际发放工资时间为准
3.全职在江苏工作,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已获得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以及省“双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分类条件
各类人选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世界名校类
到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工作的世界名校博士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世界名校名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9年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2.县级医院创新类
全职到我省县级以下(苏北地区可放宽至设区市)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类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县级医院创新类遴选采用认定制。
苏州市双创博士认定奖励补贴
(一)资金支持
1.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人才项目,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