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解!11月19日截止!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支持具体项目
2021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项目包括《关于印发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府办〔2019〕127号)中第二部分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下的第(十三)、(十四)、(十八)条等政策条款中规定的支持项目(详见附件4)。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企业(单位)需在网上资金申报系统中填报资金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附表,申请表和附表要带有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字样的水印,与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一式两份,需单独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编写目录、按顺序胶装成册,正面和书脊要印有年度、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申请报告的必须分标题撰写,涵盖所有要求的内容项,若材料过少,不需要做书脊但是需要在封面写清楚各项事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二)纸质材料必须带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材料索引页,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
注意:根据数字政府统一认证体系要求,企服平台的用户体系将升级到苏州工业园区统一政务服务认证体系,请未进行一网通办账号注册的企业尽快完成注册认证。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五)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名、盖章,手抄部分必须手抄,不得少抄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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