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完善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近日,市科技局正式印发《淮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该指引共11条,对培育库的建设主体和遵循原则、企业申请加入培育库须满足的条件、入库程序、入库环节、申报时间、入库培育有效期以及出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市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通常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入库培育有效期为三年。对市高企培育库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技术创新,重点用于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及有关人才奖励等。(高新处 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