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1年太仓市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认定材料时间条件须知
胡文婷 / 2021-11-22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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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讲解!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农业优良品种培育,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农业创新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太仓市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太仓市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支持类别:

1.农业优良品种培育与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优质新品种选育、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护;粮食丰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动物健康养殖、病虫害绿色防控、新型安全高效生物农药与肥料、农业智能装备、高效农业物流、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数字化、农业生态环境修复等开展集成创新与示范。

 

2.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

围绕太仓市农业产业发展关键问题,鼓励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以及生物农业、智慧农业、农业数字化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太仓市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

1.农业优良品种培育与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申报主体为太仓市范围内以及太仓市东西部协作结对地区的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优先支持我市东西部协作项目。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正常项目期研发投入的35%,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

申报主体为太仓市范围内以及太仓市东西部协作结对地区注册的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重点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农业创新创业载体承建单位申报项目。优先支持我市东西部协作项目。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正常项目期研发投入的35%,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实施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不同的科技计划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承担本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的;

(2)相同或相似项目承担国家、省、苏州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且有经费支持的;

(3)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

各区镇科技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后出具推荐函;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4.本次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太仓市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00—12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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