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对象条件认定时间流程
胡文婷 / 2021-11-23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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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讲解!苏州市科普项目申报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一、申报对象

 

1.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其他支持科普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2.其他符合市级标准并可冠名市级科普场馆的科普场馆建设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

 

1.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以资金引导的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等单位建设小型专题科普场馆和设施。

 

2.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普影视拍摄、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编撰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印等。

 

3.科普活动类项目:包括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等。

 

三、申报要求

 

1. 科普项目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申报书内容详实。注重突出实效性,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突出原创性,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突出示范性,能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科技资源科普化,起到科普能力提升作用。

 

2.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陆“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 进行相关表格申报录入

3. 申报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档,纸质稿从“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中导出打印),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送交苏州市科协普及部。

 

4.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申报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不超过1个。所申报项目均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5.2022年科普项目立项后签约实施;2022年7月,进行中期进度检查(以书面进度自查报告为主);2022年11~12月,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确定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

 

6.项目完成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 (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同时,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需提交一段不超3分钟视频资料,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开发成果资料,科普活动类项目需提交活动报道、新闻、照片等辅助资料。

 

7.申报书可在苏州市科协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时请企业填写“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企业版)”(附件1),各级科协及其它单位组织填写“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科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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