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科技部门致力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研发机构做优做大做强。
一是大力实施倍增工程。按照“达标即准”原则,鼓励全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有效提高全市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在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占比。截至目前,苏州现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93家,位居全省第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890家。省级院士工作站24家,位居全省第二;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1家,位居全省第二。
二是持续开展绩效评价。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撬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十三五”期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达85%。
三是积极构建分类机制。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层次的企业,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持续推进企业研发机构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企业研发机构梯度培育,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进而带动行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