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省级研发型企业培育申报条件流程是怎样的?认定补贴奖励政策包括哪些?具体要求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看看,想要咨询了解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电话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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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研发型企业培育申报条件
省研发型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应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四)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南京市研发型企业培育申报流程
省研发型企业培育采取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受省科技厅委托,每年由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的申报要求。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登录网上申报平台,在线填报《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培育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报省科技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为省研发型企业并颁发证书。
南京市研发型企业培育认定补贴奖励
企业自获得省研发型企业资格年度起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各地根据省研发型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额给予一定奖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地方给予培育支持。
省研发型企业全职聘用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各地可按企业的实际贡献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对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奖励和项目支持。具体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
省财政安排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省研发型企业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