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解!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申报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重点支持: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总部经济的培育。鼓励并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苏州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经专家评审认定符合培育计划的企业,对其在苏州首次购买办公用房给予房价款不超过10%的一次性购房补助或连续三年的不超过50%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均不超过100万元)。知识产权总部服务机构(或区域总部)培育计划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另行制定。
(二)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的专业服务人才,给予一次性20万元配套奖励;对引进的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不同时享受)。
(三)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参照《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给予政策扶持,经专家评审,每年支持不超过20人。
(四)国家级品牌服务机构的培育。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建设。对总部设在苏州市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对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最高给予80万元支持,对省、市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载体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资金自获批之日起分两年下达,每年各下达50%,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平台、环境营造等配套服务的建设。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副本、行政许可批文等设立文件复印件;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及经营情况;
4.其他相关材料,如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的批文复印件、获得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或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国家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租房购房相关材料、纳税证明等。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扶持资金的,应提交如下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扶持资金申请表;
2.聘用合同,缴纳社保的凭证;
3.相关资质、荣誉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扶持资金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扶持资金申请表;
2.获批市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文件;
3.集聚区运营主体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5.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案;
6.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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