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对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化修订的,给予资助奖励,下面是苏州各类标准化资助奖励政策汇总,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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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资助。
2、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
3、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4、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5、发布符合要求的团体标准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
6、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资助。
7、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资助。
8、承担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9、对标准化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10、对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所在工作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11、对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所在工作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12、每年确定20名优秀标准化工作者,并给予奖励。
13、对承办国际、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14、对符合要求采用国际标准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项的资助。
15、对通过考核验收,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标准化试点示范,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