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粮油应急保供工作,保证储备成品粮油质量合格,根据《关于做好近期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21〕12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储备成品粮油专项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通发改粮监〔2021〕406号)要求,在各县(市、区)发改委、市产控集团和各承储企业自查、普查的基础上,12月8日至12月10日,市发改委对全市储备成品粮油质量开展了督导检查。
检查小组采取现场查看与查阅资料等方式,分别对被抽查承储企业的成品粮油库存数量、质量、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检化验人员及仪器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强调要充分认识成品粮油储备的重要性,认真对待储备承储工作,确保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本次共检查了26个存储库点,扦取样品26份,从检查情况看,各承储企业基本能够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成品粮油进行科学储存和规范管理。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承储企业仓储设施简陋,承储条件未达标;未按生产批次建立保管分账;部分检化验仪器设备缺失或未校准;个别检验报告未执行国家最新标准;自检报告原始记录未双人签字等。检查组均现场向相关县区反馈,要求督查企业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