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了第88期《建设工作简报》,专题介绍南京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试点实践经验,供全国各地参考借鉴。今年,南京被列为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试点城市之后,市建委以问题为导向,从“人防+物防+技防”多方面完善了消防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扎实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改革试点,助力城市有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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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格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发现机制
针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数量大、施工周期短、隐蔽性强等特点,市建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网格化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挥应急管理、房产、规划、城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全力推动装修改造工程网格化排查治理工作落地落实,构建全面覆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监管格局。
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线索的,通过市应急管理局社区治理一体化平台,及时将工程线索与相关部门共享,市、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划分,及时对交办线索进行建设手续核查工作,按程序受理并实施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2、消防评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印发实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采用“双评估”方式排查因历史原因未能取得消防手续、但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消防隐患,由建设单位或权属单位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和设备设施安全评估,并出具报告。
倡导建筑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并结合《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对消防手续不全的既有建筑进行消防提升改造。
3、尊重历史,完善消防审验技术依据
部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项目执行现行消防规范确有困难。为解决既有建筑改造中新老消防技术标准问题,市建委组织制定发布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作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依据,尊重历史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在强化“物防”和“技防”上做好功课,结合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功能转换等因素,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加强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依据。
引入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评估,在确定改造前的消防设施情况、改造后的消防设施技术要求,以及既有建筑改造实施技术的可行性不低于原建筑建成时消防安全水平的前提下,开展后续实施工作。
4、联合会商,指导完善防火保障方案
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改造确实无法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项目,市建委与多部门联合会商、多措并举。组织规划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开展《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建筑防火加强措施》课题研究,通过提出防火替代性、补偿性技术措施,为开展消防设计和专家论证提供技术指引。
以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为试点,会同规划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文旅部门共同参与《防火保障方案》评审,指导建设单位完善建筑防火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试行《防火保障方案》备案制度,即建设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防火保障方案》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各主管部门开展各类审批、检查的技术依据。
5、联合审查,简化功能转换认定程序
随着城市更新工作迈向深入,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日趋常态化,因难以办理相关变更审批手续,导致与规划许可证载明用途不符,进而影响办理消防审验、备案手续。
市建委和市规划局联合印发《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通过正负面清单、企业函询等方式,简化功能改变认定程序,对属于正面清单或取得规划部门确认意见的,正常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审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许可,避免企业盲目投资,降低企业风险。
6、部门联动,形成消防监管工作合力
市建委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整套“人防”的保障性措施,联手构建建设工程全链条全周期消防安全防控体系。
共享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信息、既有建筑审验档案、消防技术专家资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与检查,共同参与火灾调查并推动将调查成果转化为火灾防范措施。联手处理城市更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复杂建筑的防火问题,确保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通过推行上述措施,市建委补齐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和技术短板,有效打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项目过程中开展消防设计、办理消防手续的堵点,切实增强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市建委共办理各类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审批手续214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15%,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