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截止!2021年苏州市工业园区总部奖励申报时间 及申报补助条件材料说明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具体看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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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业园区总部奖励申报条件范围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获得省、市、区三级总部企业认定;
3、上年度对地方经济有较大增量贡献。
苏州市工业园区总部奖励申报材料
1. 园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需盖章);
2. 园区总部企业奖励申报表(word及盖章各一份);
3. 企业最新营业执照;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最新验资报告、母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母公司2020年资产总额超过规定下限金额的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需盖章);
6. 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7. 市场监督局系统打印的企业年度报告书;
8. 与认定时相比,存在母公司授权文件更新、投资管理架构变化的,应提供最新的投资管理架构图、母公司授权其管理境内外企业的证明文件及被管理的境内外企业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
9. 企业新获荣誉、行业领先等证明材料。
苏州市工业园区总部奖励申报程序流程及时间
通过园区经济大脑“企业服务一张网”或“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园区总部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依据经发委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对申报企业上门查看核实,出具初审意见报园区经发委。园区经发委复核后进行项目公示并上报园区管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