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是政府引导类专项资金,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为引导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我市企业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而设立。关于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申报类型及奖补标准、申报条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咨询小编在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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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申报类型及奖补标准:
预研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类型的项目:
1.校市合作专项基金项目;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3.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
1、校市合作专项基金项目:是由我市与共建合作关系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根据我市产业特色与高校院所特色学科优势,所提出的对我市产业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重大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项目应用单位应是我市本土企业。校市合作专项基金项目根据协议约定实施。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指由张家港市产学研促进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或行业龙头联合应用单位等提出的,围绕我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行业技术瓶颈等共性难题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联合应用单位为我市本土企业。
3、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指我市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科技成果为目标,在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领域开展的早期研发的原创性科技项目,须有企业出资介入。
4、预研资金项目资助分预研阶段资助与后补助阶段资助。
预研阶段资助:申报项目将依据项目可行性论证、技术水平、市场应用及前景、企业对本项目研发费用投入等综合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分为一、二、三类,分别资助10万、8万、5万。该阶段资助经费作为企业支付给高校的前期合作费用,直接拨付至合作高校。
后补助阶段资助:申报项目将依据预研阶段实施情况、高校评估证明、专利申报、企业对本项目研发费用再投入、市场前景及效益等综合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分为一、二、三类,分别资助20万、10万、5万。该阶段资助经费拨付至企业。
预研资金预研阶段项目立项不超过60项。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技术交易总额。
张家港市产学研预研资金申报条件:
符合预研资金支持范围和项目组织要求的项目,须由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或由产学研促进会、联盟组织、行业协会组织联合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运行的基础设施和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提供项目运行的可行性合理分析与论证;
(二)产学研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合理界定知识产权共享方案及各自责任与义务,我市合作企业享有相关成果转移转化的优先权;
(三)产学研合作各方均有先期投入或共同出资,我市预研资金按项目规模给予资助。项目实施期为两年,项目预研阶段与后补助阶段一般均不超过一年。
(四)预研阶段期满后进行项目评估,由高校院所出具评估报告。对通过评估的项目,再进行后补助阶段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