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如何申报?关于南京江北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条件奖励、流程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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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北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奖励:
1、对于利用非国有资金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纳入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管理后,根据仪器设备实际投入情况,给予5%的一次性配套建设经费后补助,每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纳入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管理的机构进行动态管理,经绩效评估,对优秀和良好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奖励;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结束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列为区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二、江北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条件:
围绕新区主导产业技术创新共享需求,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享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特征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运营主体为在新区直管区注册经营并纳税的专业性科技服务企业或机构,且为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2.平台运营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服务业绩,技术性收入占年度总收入60%以上;
3.仪器设备须纳入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统一开放共享管理,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以及合理的收费标准,有较高水平的专职技术服务团队;
4.有与服务能力匹配的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其中,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硬件设施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三、江北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流程:
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申报和评审: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产业平台或街道;
2.有关产业平台或街道对照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审核申报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3.科技创新局组织新区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联盟及会同专家进行评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