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新产品如何申报?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含软件谷)、江宁区(含麒麟科创园)、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南京经开区、江宁开发区等企业申报南京创新产品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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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品是哪些产品?
创新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且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代农业的新技术、新品种,先进制造业的新装备、新产品,现代服务业的新业态、新模式等。
南京市创新产品申报扶持政策:
创新产品经市工信、发改、科技、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认定后,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推广示范推荐目录》(以下筒称“目录”)予以公布,自认定之日起3年有效期内,通过组织创新产品开展各类推介交流活动、对《目录》内创新产品的采购人给予风险补偿、对《目承》内创新产品实行保验补贴等,加大推广示范力度。
南京市创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请产品基本条件
1. 产品必须在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产,或产品的关键部件、核心技术、注册商标来自申请单位;
2. 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或处于国内领先,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突破国际国内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属于自主研究和开发,拥有全部知识产权;
(3)对现有产品实现了工艺、结构、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 产品具有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4. 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5. 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6. 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能够显着降低生产成本或能替代进口;
7. 产品性能稳定,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销售。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