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广旅游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淮安市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包括总则、技术管理、播出管理、运维管理、附则五章三十四条,对应急广播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已于1月6日开始施行。
近年来,全市应急广播在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气象预报、社会治理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2021年底,市、县区两级文广旅游局、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加大应急广播工作的协作力度,应急广播设施设备进一步增配完备,已建成应急广播点位6523个,大喇叭系统终端14282个,收扩机9851个,音柱1420个,乡镇级前端90个,村级前端1602个,全年应急信息播发2.8万余次,日常信息播发8.3万余次,初步实现了全市应急广播从设施设备建设好,到管理维护好、发挥作用好的“建、管、用”转型提档升级,应急广播服务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传媒机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