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我市自去年8月至12月期间积极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本次专项整治将“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四类社会组织纳入重点整治范畴。通过专项审核,截至12月底,全市共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46家,其中注销登记197家、撤销登记316家、限期整改133家。
本次专项整治,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了社会组织结构,推动了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