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2022年南京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奖励时间内容,需要咨询申报的请尽快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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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江宁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有正在实施的技改投资项目,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并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获得项目代码;
(三)民营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备案总投资(不含土建)在500万元及以上,非民营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备案总投资(不含土建)在1000万元及以上;
(四)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2021年度累计技术设备购置金额达200万元以上,发票日期需同时满足:①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②在该项目备案或核准日期之后;
(五)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2021年7-12月累计技术设备购置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发票日期需同时满足:①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②在该项目备案或核准日期之后;
(六)项目实施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购置的技术设备已在本区工厂安装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
(七)技改项目的技术设备仅限于生产性设备及工业软件,技术设备付款和使用状态等需符合现场审计要求。
南京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材料
《2022年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
南京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技改投资项目)申报时间流程
(一)企业项目申报资料的上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纸质版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PDF文件)均报所属街道企服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经发部门会同园街财政部门审核。
(二)各街道、开发园区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营是否正常、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等,并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及现场核查准备工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街道、开发园区项目审核部门负责人在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园街公章,同时行文(含推荐函、汇总表一式1份及PDF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投资与规划科。
(三)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未填报《承诺书》的一律不予立项扶持。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为2022年2月1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