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和补贴政策
张梦 / 2022-03-31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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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始申报了,总共五类项目重点申报。下面就来看看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和补贴政策,有想要申报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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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一)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智改数转”标杆示范;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据产品化以及开展“智改数转”咨询诊断。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化。支持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突破方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急需突破方向、产业基础领域开展攻关,实现研发突破、迭代应用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能力提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事项。
(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改和绿色制造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消费升级平台、产业人才培训等产业支撑体系。

 

二、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11231日)。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类等前瞻类项目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得再申报项目。
(五)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但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六)《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二)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四)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1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省工信厅综合规划处,并扫描上传系统。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
(五)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不得拒绝受理。省属事业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省工信厅机关承担的项目,报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进行申报。
(六)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311日,项目推荐单位初审并报送联合行文截止时间为2022422日,过时不再受理。

 

四、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五)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六)凡是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20211231日期间已投资金及具体明细金额(其中,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补助项目需增加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的设备发票金额及具体明细)。
(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1~1-23)。
(八)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九)《项目指南》明确的其他材料。

 

五、2022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加大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梳理重点产业链短板、标志性重大项目,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有显著促进作用、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提高资金支持集中度,增强企业获得感。对2021年度国家和省督查激励的制造业创新转型成效明显地区、智改数转成效明显地区内的项目,以及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遴选各类项目时,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企业(平台)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三)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是否真实、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是否按规定提供审计报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对在建项目要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真实性核查等有关要求见《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试行)》。
(四)加强后续监管。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承诺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对支持的在建项目,省工信厅在项目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完成《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签订(见附件5)。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项目监管信息上传和组织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五)加强绩效评价。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具体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2021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绩效请于20221031日前书面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关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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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一、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一)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利用银行贷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等进行技术改造。对企业实际支付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进行贴息,并对使用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购置的设备进行补助。

1.支持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江苏省域内,且备案(核准)、环评、能评手续完备。

2)项目备案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已获得省内金融机构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且已使用贷款购置项目所需设备。

2.补助标准。对202111日(含)至20211231日(含)期间,经省级金融机构确认的企业实际支付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建)贷款利息,按不超过贷款同期限LPR的利率水平给予贴息(省、设区市、县(市)贴息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对202111日(含)至20211231日(含)期间,经审计的企业使用前述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购置的设备发票金额(不含税),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贴息和补助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3.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支持数量。不超过200个。

(二)“智改数转”标杆示范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和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为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树立标杆。

1.支持方向。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及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设施高度互联、系统高度互通、数据高度互享、业态高度互融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2)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综

合运用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建模分析与优化等技术,实现制造系统各层级优化,以及产品、工厂资产和商业的全流程优化,在应用工业互联网实现企业生产模式创新上具有标杆示范性。

3)“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5G网络组网建设,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网,同时将5G技术集成应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运维、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等环节,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建设5G全连接工厂。

4)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工业设计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节能环保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向进行改造提升,在设计成果转化、系统装备集成服务、大批量个性化定制、在线监测、远程运维、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等方面形成新模式、新业态。

2.支持条件。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的申报主体须列入省级相关示范(标杆)公布名单;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优先支持省级(含)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3)项目在202111日(含)至20211231日(含)期

间完工,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其中,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须已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底项目实际进度(指项目总投入的进度)达20%以上,且在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

4)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总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软件、系统集成、公私有云等投入不低于400万元。

3.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项目总投入为不含税额,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云资源及网络费用、调试安装费用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咨询、设计、检测、评价等投入(除特别说明,下同)。

4.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5.支持数量。不超过55个。其中,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不超过1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项目不超过1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不超过15个,服务化改造升级标杆示范项目不超过20个。

(三)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

解析、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为“智改数转”提供坚强支撑。

1.支持方向。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完善全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型、综合型二级节点。

2)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企业特定场景进行深度数据分析挖掘,优化设备或设计、生产、经营等具体环节,获取经营与生产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基于平台提升上下游协同与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解决跨领域资源灵活调配和协同协作。

3)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完善全省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侧安全平台,支持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产品在工业互联网领域融合应用。

2.支持条件。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①申报单位须已通过工信部所属单位组织的专家评估,并具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业务拓展能力。②20236月底前上线,建成标识解析展示体验区(中心)并开展标识应用推广场次不少于5场。③累计标识注册量不低于2亿,累计标识解析量不低于1亿,接入企业不少于1000家。④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并在2023

6月底前完成。

2)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①须为2018年以来认定的省(含)以上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子商务重点培育平台,满足相应的量化指标。②申报主体承诺通过数据接口方式与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系统(信通院云池)完成对接,并实时上报相关监测统计数据(须提供承诺函)。③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须在202111日(含)至20211231日(含)期间完工,并在项

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完成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3)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①申报单位具备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产品和相应服务能力。②项目可为企业、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等提供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地址溯源、产品测试、安全评估、应急响应及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保障等安全服务,申报主体承诺通过数据接口方式与省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平台完成对接。③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投入不少于总投入的20%,并在20236月底前完成。

3.补助标准。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单个项目补助400万元,2022年首次拨付100万元,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2)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按服务绩效分档实施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4.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运营单位。

5.支持数量。不超过45个。其中,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不超过2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不超过10个,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不超过10个。

(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有基础的信创产业集聚区,围绕政务、金融、工业、通信、能源、交通、环保、卫生、教育、住建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江苏信创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广一批先行先试应用示范成果,培育一批江苏信创头雁型企业,打造全国有影响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为“智改数转”提供有力支撑。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信创实验室,提升信创研发攻关能力,促进信创产品推广应用,开发信创课程等。

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项目。

1)支持条件。

①在重点应用领域,有龙头骨干企业、有可推广的信创产品、有示范应用的基础。

②有明确的实施运营主体,拟投入一定资金用于信创先导区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信创产品研发、信创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信创产品推广应用和标准、知识产权等产业生态建设。实施期内用于先导区建设的投资预算不低于1亿元。

③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创建实施期截至20236月底,不超过2年。

2)补助标准。每个先导区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分两期安排。首期按照总投资预算的30%安排,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期满验收审核后,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安排后期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主体。软件及信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

4)支持数量。不超过3个。

2.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项目。

1)支持条件。

①由省内骨干信创企业作为牵头实施主体,联合产业生态相关企业和省内高校,在高校合作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

②每个试验室合作期不少于5年,其中建设期截至202312月,不超过2年。

③有明确的建设方案、绩效目标以及合作期内主要工作事项。

④建设期内由高等院校提供实验室场所和基础设施,信创企业负责提供满足实验室建设目所需的信息化软硬件产品和服务,开放信创技术和案例库、项目库,开展实验室建设;高等院校负责实验室的运营,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校企合作,共同利用实验室开发信创特色课程、开展信创人才培养、实施信创协同创新等。2年建设期内建设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

⑤在省高端软件关键技术产业化重点方向上联合攻关并至少实现一个方向的突破。

2)补助标准。每个信创实验室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分两期安排。首期资金按照总投资预算的30%安排,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期资金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根据建设绩效安排后期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主体。省内骨干信创企业。

4)支持数量。不超过5个。

(五)数据产品化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工业数据安全、区块链创新应用等领域,推动数据产品化,加快数字产业化步伐。

1.支持条件。

1)申报企业已入省工信厅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企业库,项目入选2020年(含)以来的省级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示范项目名单。

2)项目须基于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可视化、安全等技术,或基于加密算法、对等网络、智能合约、共识机制等区块链技术,形成数据分析模型、系统、平台、解决方案、软硬件一体化等产品,以及建设的数据训练、服务、交易、安全等设施。

3)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在202111

日(含)至20211231日(含)期间完工,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须由项目推荐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2.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

4.支持数量。不超过20个。

(六)“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优秀服务商对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开展诊断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省内选择优秀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智改数转”免费诊断服务。根据各设区市“智改数转”实施方案中2022年拟开展免费诊断的项目数,切块予以支持。

二、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产业化

(一)支持方向。

1.围绕工业母机、海上风电、先进计算、人工智能、高端芯片、传感器和高端仪器等国家重点突破的方向开展攻关,实现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

2.围绕MCU、功率器件(MOSFETIGBTFRD等)、显示驱动芯片、总线收发芯片等省内有优势、市场需求大的汽车芯片,以及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技术(装备)等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急需突破的方向开展攻关,实现产业化。

3.围绕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高端装备、信息通信等产业链上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技术)、基础软件等产业基础领域开展攻关,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

(二)支持条件。

1.申报单位对攻关产品或技术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与攻关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须在20246月底前完成攻关任务。

3.项目研发攻关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攻关投入包括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租赁费;模具、工艺装备开发费用;设备调试及

检验费;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以及知识产权等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三)补助标准。按一般不超过研发攻关投入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50%的启动资金,通过验收审核后,拨付剩余资金。

(四)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或由申报单位牵头的创新联合体。

(五)支持数量。不超过60个(其中,自然灾害防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攻关项目不超过6个,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

领域项目不少于5个)。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

(一)企业重大兼并重组项目。重点支持百亿以上企业、引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培育本土领军企业;支持围绕产业强链补链,通过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链生态整合能力,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化工、汽车、纺织、冶金、建材、医药等行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支持跨国并购,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布局,提升国际化水平。

1.支持条件。

1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成功并购国内外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和股权变更等相关手续。

2)兼并重组交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各子公司间交易所进行的兼并重组不可申报。

3)并购完成后,发起方企业须绝对控股(绝对控股指发起方须为企业唯一控股50%及以上的最大股东)。

4)兼并重组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发起方为同一企业的,完成的多个并购项目出资额可合并计算,列入合并计算的单个项目出资额须大于5000万元)。

2.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现金部分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申报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兼并重组发起方企业。

4.支持数量。不超过15个(其中,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领域项目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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