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正式开始,总共有5类项目申报。本文讲详细说明5类项目的申报指南以及补贴政策,有想要申报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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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类型
2022年南京市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包含以下五类项目。
1.2022年度南京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
2.2022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强链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度南京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4.2022年度南京市地理标志商标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5.2022年度南京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二、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补贴支持政策
(一)建立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机制。按照“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原则,在市级以上高新园区,布局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产业发展决策机制,引导园区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实现产业科学布局。对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导航和企业导航的单位,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支持。
(二)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重点提升我市八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度,支持鼓励高新园区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高新园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化和产业化深度融合,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对新增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到2023年,全市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超过13家。
(三)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三年内实施100项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在产业重大原始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专利产品产业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军民融合等环节加大扶持力度。对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和30万元支持。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对我市新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贯标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家和4万元/家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家。到2023年,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累计达到500家。
(四)引导企业高质量创造。每年评选优秀专利奖,对优秀发明专利、优秀实用新型专利和优秀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每件8000元、5000元和3000元奖励。对各区上年度有效发明专利、维持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增量和增幅进行综合排名,前五位分二档给予每家最高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评定的上年度新增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最高奖励1万元/件。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对新增中国驰名商标,给予最高100万元/件支持。到2023年,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全省领先。
(五)促进地理标志培育。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利用我市地理优势资源,充分挖掘并积极扶持地理标志申报,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对牵头组织申报地理标志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主体,根据其带动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成效,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六)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2.0版。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校专利在我市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持续推进“一核两翼多平台”建设,发挥知识产权大数据支持中心在运营服务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为产业研究和知识产权运营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江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南京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两翼”建设,在江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试点专利代理对外开放,对成功引进注册境外服务机构的运营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七)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和质量双提升。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产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根据年度业务规模、完成质量综合考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家奖励。培育有条件的服务机构、高校、领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金融服务、维权诉讼等特色服务,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家建设资金补助;对已认定的平台和中心进行动态管理,按年度服务内容、数量、公益性、覆盖面等综合绩效评估,择优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家运营资金支持。全市知识产权交易额实现逐年递增20%,到2023年,突破200亿元。
(八)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惠及更多企业,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合作银行,按每年增量的2%给予奖励。支持拓展资本市场融资,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发起单位,按融资额2%、最高200万元给予奖励。到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实现年均增长20%。
(九)培养知识产权实战人才。依托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定制化培训,重点培养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实战型人才。支持江苏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发展。对承担知识产权培训任务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家补助,对自主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在宁高校,参照培训基地标准给予支持。
(十)形成产业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拓展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产业领域,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支持海关针对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精准监控。引导组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对新建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每家30万元支持;对在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和解的在宁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维权费50%、最高50万元补助。
(十一)建立新型产业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大数据支持中心作用,开展企业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商标和专利代理机构违规挂证、非正常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监管,推动知识产权监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正版正货”街区(行业),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电商平台,一次性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支持。对已建成的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实践基地,依据年度考核绩效,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十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成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针对重点贸易国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美欧等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积极争取WIPO在南京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和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境)外申请并授权专利,最高给予3万元/件资助。引导支持服务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加强国际合作,为产业进军海外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三、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说明
同一申报单位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请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并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各项目的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本通知和申报指南、评审方案及标准、评审结果将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及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5日。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材料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将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经所属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一览表》由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填报,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并分别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和市财政局企业处。
附件1:2022年度南京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相关条件
南京市内注册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独立或联合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一)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
3.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4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4.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2021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2021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6.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及承担过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企业。
(二)参与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条件
1.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5人;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突出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建成多方参与的议事机构和信息平台,开展专利布局和专利分析,依据分析结果,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从多维度对产品和工艺开展专利申请,形成能够全面系统保护创新成果的高价值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
(二)在项目验收时,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期内新增专利申请不少于3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20件(PCT专利申请与发明专利申请可进行1:3抵算),培育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的专利不少于5件。
(三)实现专利(申请)市场价值。在项目实施期内,主要技术领域企业专利(申请)运用率达50%以上,专利产业化具有市场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组织
(一)提出申报的单位需组织好申报材料,向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以联合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申报项目前须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预算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
(二)申报单位同时应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两份。网上申报时,登陆“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账号,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填报和提交,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经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三)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四)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遴选组建不超过1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度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运行情况以及专利产出情况进行评价,对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指标内容的,视情收回项目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项目的企业,不得作为申报主体参加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有市级知识产权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牵头申报;以同一领域在本年度获得过其它市级专项计划支持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主体单位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运行及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申报单位需按照《南京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承诺书及联合申报单位合作协议;
2.申请项目基本信息;
3.项目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4.项目申请方案;
5.牵头申请单位情况表;
6.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项目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五)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附件2:2022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强链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南京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链与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释放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创新和增强产业竞争力方面的贡献度,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和引领产业链发展的重要作用的要求”,鼓励各创新主体聚焦产业链“堵点”“断点”加大研发投入,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产业链相关技术难题“点”的突破,现组织知识产权强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相关条件
南京市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注册企业。
(一)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领域。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
(三)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
1.高校、科研院所
在申报技术和产业领域拥有核心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0件,且布局合理;在申报技术领域拥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年度知识产权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2.企业
在申报技术和产业领域拥有核心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且布局合理;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上一年度利税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产学研服”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五)优先支持承担过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验收等次在良好以上的申报主体;优先支持在本地进行专利转移转化的申报主体。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布局,依据分析结果确定产业链发展的薄弱环节,确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做好专利布局工作,形成专利组合;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自主研发、获得许可、受让专利等多种形式达到补强产业链知识产权短板的目的。
(二)每年度完成申报产业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一份;在产业领域新申请、被许可、受让专利不少于20件,其中核心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三)实现专利市场价值。在项目实施期内,主要技术领域企业专利转化运用率达90%以上、高校及科研院所项目所产生的核心专利转化率达50%以上,专利产业化具有市场应用价值和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组织
(一)提出申报的单位需组织好申报材料,向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单位同时应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两份。网上申报时,登陆“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账号,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填报和提交,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经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三)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四)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遴选不超过7家单位承担知识产权强链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未按期完成合同内容的,视情收回项目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有市级知识产权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以同一项目在本年度获得过其它省、市级专项计划支持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单位需按照《南京市知识产权强链目申报书》(见附件)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实施承诺书
2.申请项目基本信息;
3.项目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4.项目申请方案;
5.申请单位情况表;
6.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项目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产业链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卡脖子知识产权问题,合理制定项目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附件3:2022年度南京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南京市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聚焦的八大产业。
二、申报主体
南京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二)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有专业的研发团队,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2%以上。优先支持拥有固定研发中心或产学研合作机构的企业。
(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人员,具有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拥有有效注册商标,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主导地位,经济效益较高,2021年度企业利税2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能够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六)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
(七)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拟上市企业。
四、项目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建设
1、构建企业专利信息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加大经费投入,根据企业产品技术特点和发展战略需求,利用权威的数据源,采集、梳理涵盖本企业所涉及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并建立个性化的专利数据库及内部专利信息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具备专利检索、分析、跟踪、标引、推送、共享和实时更新等功能。
2、形成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围绕企业产品研发和专利运营,通过专利信息分析,掌握技术发展方向,了解竞争对手研发动态及专利布局,提高企业研发起点和专利创造水平,对研发创新、风险规避、专利布局和对外合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3、建立专利信息跟踪分析决策机制。围绕企业所属技术领域进行技术分解,确定重点专利信息跟踪方向,建立以研发团队为主的专利信息跟踪监测工作制度。明确研发人员专利信息利用基本工作职责,结合研发任务和专业特长,就专利信息利用进行合理分工。建立专利信息利用共享研究分析机制,研发人员通过专利信息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共享合理化建议,企业管理层研究分析并决策落实,形成具体化的应用成果(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专利信息解读、建议和决策要形成记录。
4、提升团队专利信息利用能力。组织企业员工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员工培训全覆盖。组织研发人员定期对所负责的技术分支领域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和解读,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分析技术发展态势。
(二)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品牌影响力
5、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立足于企业发展总体战略,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确定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明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任务,投入必要的资源,提升企业全员知识产权意识,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合格、或认证合格。
6、实现专利产品的注册商标全覆盖。企业应对专利产品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优化企业商标海内外布局,实现专利产品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的核心商品类别的商标注册。
7、加强品牌产品的专利布局。加强企业主导产品的专利挖掘和保护,加速专利积累、集聚,推动专利成为商标品牌的重要内涵和支撑,及时把专利优势转化为品牌竞争优势。
8、推动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动商标、专利等质押融资、投资入股,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知识产权资产意识,按照《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对商标、专利等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实现知识产权资产有效管理。
9、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法务人员、法律顾问等为主的维权团队,建立市场监测和仿冒侵权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专利、商标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管理制度。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组织好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向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同时应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两份。网上申报时,登陆“南京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帐号,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填报和提交,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经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报送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三)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对所有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四)市知识产权局经评审,遴选不超过45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进行立项,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五)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产出情况进行评价,未按期完成项目合同内容的,视情收回项目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已承担过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省战略推进项目的企业以及有市知识产权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并提供项目实施信用承诺书,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单位立项后承担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目标任务达成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申报单位申报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以其他项目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四)各区(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