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有关西安市标准化奖励补贴政策的内容,相关奖励的申报条件都有涉及到,标准化奖励申报过程中遇到疑惑的可以随时来咨询小编,欢迎各位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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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化制定扶持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承担标准化工作建设任务的市级各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和实施工作。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统筹协调领导机构。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确定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支持政策。
设立市级《“标准化+”行动计划贡献奖》,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全市“标准化+”10个重点工作载体建设和企业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奖励、宣传工作等,资金在现有市级服务业发展、名牌战略等各类产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推动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标准化+”工作保障。同时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时积极引用和有效使用标准,运用标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完善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及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标准化+”行动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
(四)做好宣传工作。
要加强“标准化+”行动计划的培训、解读、宣贯、咨询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动履职、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监督的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重点工作
(一)实施“标准化+创新驱动”。
积极探索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创新成果进行创业等模式,推动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比重和水平,实现“成果产业化、产业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鼓励行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等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标准、新产品标准研制,提升技术标准研发创新水平。设立标准化创新专项扶持基金,通过技术标准奖励扶持等方式,鼓励将我市特色、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我市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建立公共技术标准服务平台,为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二)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
探索以产品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标准化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研究建立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电子、大数据与云计算、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无人机、卫星应用、新材料等9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优质产品制造。健全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等6个新支柱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推进产业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在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西安标准”,带动西安装备、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形成万亿级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三)实施“标准化+军民融合”。
推动军民融合标准化体制机制创新,争创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标准化试点城市,支持国家军民深度融合示范城市建设。探索民标采用、军标转化、整合修订、通标制定、资源共享等机制建设;加强具有西安特色的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研究,建立军民通用标准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启动一批企业进行军民融合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军工科技成果就地标准化和产业化,促进军用、民用技术通用标准相互转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四)实施“标准化+现代服务”。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文化、旅游、金融和科技服务等4大支柱性服务业标准化研究,提升支柱性服务业竞争力。加强商贸、物流、会展、信息服务及电子商务等5大重点服务业标准制定,促进重点服务业快速发展。开展研发设计、教育培训、检验检测、特色旅游、家庭服务和健康服务等6大新兴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引导新兴服务业健康发展。开展融资租赁、科技金融、能源金融、文化金融、大数据金融等新兴金融产业标准化研究,服务西部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五)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制定和完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我市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化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体系,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推进“互联网+品牌农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安全、采后处理、包装配送、农产品流通等标准,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都市型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农业两区+特色小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科技等融合发展,壮大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上台阶。(责任单位:市农林委、市商务局)
(六)实施“标准化+全域旅游”。
构建全域旅游标准体系,制定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新兴业态标准,推进古城文化游、自然山水游、休闲度假游、乡村古镇游、农业观光游、工业遗存游、会展游、养生养老游等多元化旅游融合,全面提升旅游产品、营销、功能、服务、管理、环境等方面的服务质量,以标准化手段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加快建设与旅游强市相适应的游客服务体系、导游服务队伍和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建设最具有东方神韵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七)实施“标准化+行政审批”。
大力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最多跑一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等改革,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强化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针对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行政审批的事项名称、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查意见等五个要素,按照行政审批一体化改革要求,做到市、区(县)两级审批标准统一。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广“服务清单”,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承诺制,提升办事窗口服务水平;创新互联网审批服务方式,拓展“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审批服务事项范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市质监局)
(八)实施“标准化+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四治一增(铁腕治霾、柔性治水、依法治山、合力治脏和立体增绿)”的生态保护标准化体系,加快建立“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燃煤烟气”等污染气体治理标准;推进“留雨水、养净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调季水、排涝水”等七水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程验收、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等地方标准,健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标准化体系。建立“立体增绿”标准,推进“五路”两侧绿化、公园和绿地小广场、彩色林带和绿道建设,推广楼顶绿化、立体绿化。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示范;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标准化组合拳,建设“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质监局等)
(九)实施“标准化+特色小镇”。
贯彻落实《西安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构建具有产业发展“特而强”、功能集聚“聚而合”、建设形态“精而美”、运作机制“活而新”等鲜明特征的特色小镇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手段助推特色小镇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推动信息经济类、商贸物流类、金融基金类、先进制造类、航空航天类、科技创新类、健康养生类、现代农业类、历史经典类等特色小镇建设。开展市级特色小镇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带动其他特色小镇建设质量、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十)实施“标准化+生活服务”。
制定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建立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就业。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进程,探索社会生活服务标准化实现方式、运行规律与体制机制。完善防震减灾标准化体系,加快西安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建设。加快重大活动气象服务、公共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完善城乡气象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三、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重点是落实“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
——各责任单位成立“标准化+”行动领导机构,结合职责范围,制定“标准化+”行动推进方案,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编制标准化体系框架图、体系表,提出制定“标准化+”标准清单,向市质监局提出立项申请。
——市质监局对各责任单位申请的标准项目,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对需要制定为品质西安地方技术规范(标准)的项目优先立项。
——构建“标准化+”工作载体,实施一批标准试点项目(由中省市三级项目构成),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表彰一批在国际市场有影响、国内领先、对产业升级有引导作用的“西安标准”(每年公开评选一次)。
(二)第二阶段: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适应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求的标准化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公益类标准,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有效支撑“标准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竞争与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有新的突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进一步提升西安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
(三)第三阶段:主要是全面实施“标准化+”标准化体系。
——市政府对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标准化体系。
——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按“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要求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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