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便〔2023〕393号)、《关于开展苏州市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市农产〔2023〕3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开展苏州市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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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包括对强链补链延链有突出作用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带动范围广、能力强的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的“链主”和骨干企业、预制菜加工企业(省级预制菜入库企业优先考虑)、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可操作性的、长效性的联农带农机制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
(二)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方向为稻米、河蟹。
(三)原则上支持标准化种养、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等全产业链各环节,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智改数转”、预制菜产业培育、联农带农模式构建等方面。
(四)项目建设最迟于2024年底前完成。
(五)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苏州市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方式
请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附件2)。项目申报书、辅证材料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应电子文档请于12月27日17:00前盖章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逾期、超报均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