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支持!宝鸡市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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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国家级基地。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级基地”新建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省级基地”项目单位。具体包括新建项目和已建项目两类。
1.新建项目。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单位可申报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近 3 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具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成绩和选手队伍。
(3)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 2000 人次以上的需要。
(4)具有 5 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工种)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5)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6)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积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
应从 2011—2022 年确定的国家级培训基地中选取,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我省竞赛选手培养和集训工作,具有竞赛选手梯队和裁判(指导老师)队伍。
(3)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
(4)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5)年度开展培训规模 3000 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 1000 人次。
(6)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二)省级基地。申报对象为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具体包括新建项目和已建项目两类。
1.新建项目。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单位可申报新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3)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00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 500 名;具有2-3 个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与 3 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选择3个以上特色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培养计划、师资队伍、设施设备、理实一体化等方案,与合作企业共建培训基地。聘请企业优秀的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基地担任指导教师。
(6)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积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开发等工作。
2.已建项目。应从 2011-2022 年确定的省级基地中选取,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
(2)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具有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参赛成绩。
(3)年度开展培训规模 1500 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 750 人次。
(4)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向属地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省属职业院校、省属技工院校直接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
(二)组织推荐。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分配指标数量确定推荐单位名单。其中已建项目申请的,需同时报送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考核评估基本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营情况,培训效能发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逾期不报视为当年无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1.《X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X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XX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4.《XX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支持政策
(一)分类分档给予经费支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经省人社厅、财政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公布,按相关规定分类分档后在下一年度予以补助支持。国家级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补助标准为,生产制造类:新建项目为A档补助标准 700 万元,已建项目为B 档补助标准600 万元;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类:新建项目为 A 档补助标准400 万元,已建项目为 B 档补助标准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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