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包河区产业政策集中兑现申报,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 施 细 则(区农林水务局部分)(包农林水〔2023〕80号)和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 施 细 则(区生态环境分局部分)(合环包河〔2023〕14号)兑现补贴,包括科创贷、农宜贷、民营小微助力贷、绿色、有机食品、有机肥、生物农药、科技兴农、湿地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指南,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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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河区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局部分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日——5月31日。
二、包河区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局部分申报方式
(一)线下申报
区政务服务中心B05号窗口自主申报,窗口工作日即时受理。
(二)线上申报
通过“包河经济大脑”平台登录进入“政策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报。或通过“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首页左侧登录进入“包河经济大脑”平台进行申报。
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 施 细 则(区农林水务局部分)(包农林水〔2023〕80号)
为贯彻落实《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扶持的对象,原则上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政策,在兑现资金拨付前需提供如下材料: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兑现诚实信用承诺书(免申即享)(附件4)、企业银行账号信息等相关材料。
(一)《若干政策》第15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政策内容:设置科创贷、农宜贷、民营小微助力贷等财政金融产品,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上述业务的,按照协议给予保费补贴。鼓励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政银担和税融通业务,担保费率低于1%的,按照担保额的0.5%给予保费补贴。
2.兑现方式:免申即享。若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未接到行业主管部门消息提醒,但确实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可选择申报享受,按照申报条件需提交有关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农宜贷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补贴保费费率的1%给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补贴贷款利息的20%(按同期基准利率)给商业银行(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执行的保费标准为1%,商业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
(2)申报材料:开展农宜贷业务的区属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提供的申请报告和贷款明细。
(二)《若干政策》第24条(1)款:推进环巢湖区域绿色减排: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奖补政策
1.政策内容:对从事蔬菜、瓜果生产,实施有机肥替代化学肥料、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生产新模式或新增植物杀菌补光灯等绿色防控新设备,且使用配方施肥,当年亩均投入2000元以上,推广面积20亩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3.申报条件: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学肥料、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生产新模式或新增植物杀菌补光灯等绿色防控新设备,且使用配方施肥,当年亩均投入2000元以上,推广面积20亩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亩300元奖补。街镇负责验收和相关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建立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业务指导,接受区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不得给予奖补:①未科学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或植保设备等其他绿色防控新设备。②年度内出现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4.申报材料: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兑现诚实信用承诺书(即申即享)(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有机肥、生物农药或植物杀菌补光灯等绿色防控新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时间与采购时间一致);申报政策奖补年度内生产记录复印件(发票购买量与年度内使用量一致);申报基地带GPS定位的平面图;提供街镇审核报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若干政策》第24条(2)款:推进环巢湖区域绿色减排:绿色、有机食品奖补政策
1.政策内容:对于新认证(含每3年重新认证续展)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且基地在包河区内的,符合验收标准的每个经营主体或个人奖补2万元,累计奖补金额最高8万元。
2.兑现方式:免申即享。若企业未接到行业主管部门消息提醒,但确实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可选择申报享受,按照申报条件需提交有关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一)对于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且基地在包河区内的,每个获证产品奖补2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二)对于每1年再认证的有机食品、每3年重新认证续展的绿色食品,且基地在包河区内的、再认证或续展认证的品种数不得少于初次认证品种数,每个获证产品奖补2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不得给予奖补:①未按照相应标准生产管理。②年度内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③未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未应用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追溯管理。④未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明制度。
(2)申报材料: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兑现诚实信用承诺书(即申即享)(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经农林水务局查询,符合申报要求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企业对接,进行奖补。
(四)《若干政策》第25条第2款:支持科技兴农:种业振兴(新品种培育)奖补政策
1.政策内容:包河区种业企业培育推广的农作物优良新品种,经省级或部级审定具有重大价值的,每个品种奖补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2.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3.申报条件:在我区注册时间3年以上的、培育推广农作物优良新品种、且获得部级或省级证书的农作物种业企业,每个获证品种奖补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4.申报材料: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兑现诚实信用承诺书(即申即享)(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农业农村部(或安徽省农业农业厅)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或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证书。
(五)《若干政策》第26条:加强环巢湖区域湿地建设与保护
1.政策内容:支持包河区内环巢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年按照项目支出费用的10%给予环巢湖湿地运营管理机构最高50万元奖补。
2.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兑现条件:我区范围内环巢湖湿地运营管理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本年度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环巢湖周边实施的湿地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植被修复(植物品种需为环巢湖十大湿地修复植物配置正面清单)、蓝藻防控、生态驳岸治理、物种保护、设施维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
三、其他说明
1.本政策第24条(1)款兑现资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兑现资金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若最终该政策条款所有兑现项目累计审核资金超出总量控制金额,则按总量控制金额等比例缩减兑现。
2.本实施细则由区农林水务局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备注:本实施细则相关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下载。
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 施 细 则(区生态环境分局部分)(合环包河〔2023〕14号)
为贯彻落实《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23〕3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扶持的对象,原则上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属于生态环保领域类企业(机构),其在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在区内应用推广。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若干政策》第23条:鼓励企业绿色化转型
1.政策内容:支持包河区内生态环保领域类企业(机构)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在区内应用推广,经主管部门认定,项目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按照其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2.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3.申报条件:包河区内生态环保领域类企业(机构)在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在区内应用推广,经主管部门认定,项目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按照其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4.申报材料:①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要有最新年检章);③企业开展面向大气、水环境和土壤等领域的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在区内应用推广证明资料;④项目应用的核心技术经主管部门认定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⑤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⑥包河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即申即享)(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本实施细则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备注:本实施细则相关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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