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 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9〕21号)、《关于推动无锡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锡委发[2019]43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信用承诺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128号)精神,对照《无锡 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文广旅办〔2019〕4 号、锡财工贸〔2019〕58号,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将 (2019年度无锡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如下,请按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无锡市文化产 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文广旅办〔2019〕4号、锡 财工贸〔2019〕5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 条件。
支持对象:我市市区范围内工商注册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属 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类别中的文化企业、文化事 业单位(不包括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及为文化企事业单位提 供金融等服务的相关机构。
注:至项目申报提交之日,企业(单位)至少应完整运行一 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
8. 原创文化产品出品奖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网络 视听及电视综艺节目首播奖励)
项目在达到申报条件之后一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 即可申报。
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采用常年申报、集中评审方式。原则上, 本年度按照一批次集中受理:第一批次市主管部门纸质受理时间 计划为2019年10月16 0 (周四);之后提交的项目,经审核通 过后可作为储备项目列入明年扶持计划。
注:为了给修改完善申报资料预留时间,建议各申报单位合 理规划,按照纸质受理时间节点安排,至少提前5天做好网上申 报工作。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无锡 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从无锡市财政局 http://c乙wuxi.gov.cn首页下方“专题专栏”板块点击进入),注 册登录后进行网络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 位和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和邮箱),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取得联系。往年已申报单位,请先在系统更新上年度财报信息,单位 属地、联系人及电话等如有变更,也请及时更新。
2、 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从申报系统下 载打印申请书PDF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一 式三份报送至辖区主管部门盖章审核。(非电影和新闻出版类项 目报至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文体旅游局和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电影和新闻出版类项目报至梁溪区、锡山区、 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委宣传部,以及经开区 群部。)
3、 各地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 审工作。并根据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集中上报纸质申请材 料,同时将书面推荐意见、项目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上报。
1、 请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时提前关注附件所需材料要求, 预先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上年度单位纳税证明、近三个月单位纳 税证明、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上一年或两年年度审计报告等。
3、 每个申报单位必须提交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建议至少预留 两周时间。
4、 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项目经费 预算及相关实施计划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后续项目管理的 主要依据。
6、 已获得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的同类或相似项目,原 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7、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扶持资金实行限项限额管理, 同一企业或单位市级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评审制项 目同一企业或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企业存在在建在研 项目的,视同同一功能类别的项目支持;核准制项目不受申报个 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