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并将符合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培育优秀服务品牌、遴选优秀解决方案等三方面内容(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信息表电子版)分别于7月21日、8月24日、9月25日前报我局技术创新处。